卓越工程师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学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名额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统考招生名额 | 依托培养学院 |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6 | 006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602化学工程 | 3 | 001化工学院 |
085701环境工程 | 1 | 007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二、复试安排
各专业按照对应依托培养学院的要求进行
三、其他
1.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因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进行调剂,调剂办法将另行通知。
2. 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依托培养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学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3.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