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5-03-24浏览次数:290

卓越工程师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学院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名额

专业代码及名称

统考招生名额

依托培养学院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6

006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602化学工程

3

001化工学院

085701环境工程

1

007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复试安排

各专业按照对应依托培养学院的要求进行

 

三、其他

1.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因合格生源不足,需要进行调剂,调剂办法将另行通知。

2. 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依托培养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学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3.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