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
根据《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校研〔2024〕26号文)的文件规定,现开展2024年优秀学生等荣誉类奖项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
(一)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惩工作委员会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学院评奖评优工作;
(二)各学院研究生奖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的具体评审工作。
二、奖项、评审条件及奖励比例
(一)本次评选的奖项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三助工作奖、优秀社会工作奖、先进集体;
(二)各奖项评审条件及奖励比例详见《奖励条例》文件规定。
三、工作计划及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学院于11月15日前完成初评及公示;
(二)请同学们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在“奖学金申请”模块,选择奖项后据实填写各类申报信息,书面材料是否需要提交给学院,由各学院自行决定。
(三)使用学院评奖名额的学生由学院负责评审,使用学校评奖名额的学生由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评审。
四、其他说明
(一)各奖项每学年评选一次,可通过学校(职能部门)或学院两个渠道之一进行申请,各级组织对参评个人和集体严格要求,宁缺毋滥。
(二)每学年优秀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同时参评,优秀三助工作奖与优秀社会工作奖不可同时参评。
(三)各学院在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不少于15%的先进典型,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及汇总表,样表另发。
(四)各学院在已评选的先进集体中,推荐一定数量的班级参加先进集体标兵评选,具体通知另发。
(五)各学院组织好获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经验分享,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典型事迹将择优在华理研究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宣传。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