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3-03-13浏览次数:2160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和上海研究生教育改革要求,推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深化产教融合,着力探索新时代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新模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及要求

1.凡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均可结合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申报研究项目。研究队伍应由一线研究生教育管理者、专家学者、研究生导师以及相关专业研究生等多种形式组成,体现研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同一项目负责人限主持申报1个项目。

2.项目选题以《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1,以下简称“指南”)为主要依据,选择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能够对我校研究生教育实践探索发挥实际指导作用。以指南所列项目为主,未列入指南的若确有研究价值,也可自选主题进行申报。

二、申报办法

3.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

4.项目申报所在单5位组织评议,填报《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主管研究生教育负责人审核推荐排序结果、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每个单位推荐项目数不超过3项。

5.项目申报所在单位于326日前将《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表》(一式二份)及《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报送至研究生院,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人邮箱。不接受未经单位审核的个人申报材料。

联 系 人:苏娜, 办公电话:64251051

联系邮箱:sue@ecust.edu.cn

三、项目遴选

6.学校组织专家评审,遴选项目立项为2023年校级教改项目。并根据项目选题和内容,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按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规划项目确定研究经费额度。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1万元,规划项目经费自筹。经费分期下拨,鼓励各单位为立项课题提供配套经费。

7.本次研究项目的实施期为1-2年。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延长项目实施时间。各立项项目应认真规划,全力推进,把握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四、其他

8.重点项目结题时要求至少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或其他核心期刊发表相关论文一篇,或者提供课题成果被采纳的证明;一般项目结题时要求至少在《上海研究生教育》或其它公开期刊发表相关论文一篇,或者提供课题成果被采纳的证明;规划项目如在核心期刊或公开期刊发表相关论文的,将在下一期优先资助立项。

9.项目结束后,负责人应按项目申报书的承诺,提交可证实项目实施效果的支撑材料,形成结题报告。结题报告和支撑材料经专家审核验收后,方可结题。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的课题,纳入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绩效奖励范围,并推荐市级重点教改项目申报。

 

 

附件:

1. 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 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表

3. 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

 

 

 

 

华东理工大学

20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