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3-01-28浏览次数:11795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热爱祖国,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报考硕士生需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报考博士生需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报考类别和学费

我校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学费标准可参考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210日至22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四)报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1404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 7-9 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以上之一报考点,并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安排参加网上(现场)确认。

(五)报名及相关要求

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考点要求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和缴费,提交报名材料、完成网报信息核对手续。具体时间方式由所选报考点公布,逾期不再补办。在网上确认时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3321日至331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及复试由学校组织,考试科目参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我校部分院系2023年不招收面向港澳台研究生,具体以研招网公布为准),试题由我校组织命制。考试时间预计在20234月份,具体时间和考试方式等请及时关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具体流程详见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237月左右由我校寄发至考生本人。

五、入学

新生应按我校有关要求报到入学,具体报到时间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我校会对新生入学资格及进行复查,并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六、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至四年。

七、学位

完成我校研究生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网站:https://gschool.ecust.edu.cn/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086-021-64252453      传真:0086-021-64251644

邮箱:yzb@ec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