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1-10-20浏览次数:1974

各培养单位、同学们:

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现拟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且未申请2021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年份及最高额度

本次仅能申请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含学费、住宿费、生活费三部分),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已于往年申请过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本次可以“提额”申请,但2021年的合计贷款金额不超过16000元。

三、申请材料准备(现阶段及后续)

现阶段需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校园卡(或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中国银行借记卡(余额不能为0的一类借记卡)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再手写一遍卡号);

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报送授权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后续阶段还需签订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注:20219月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经办银行中国银行方面尚未准备好相关材料)

四、申请办法及申请截止时间

请同学们根据各学院的通知,严格按照规范准备、填写好申请材料交本学院,并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如实、准确填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等待学院和学校的审核。

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截止申请时间为1030日。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