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现场确认及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1-01浏览次数:13119

  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将于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举行。我校自2015年起,不再接受“工商管理”和“应用经济学”两个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申请人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镜)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或在科研、管理工作中做出出色成绩;
  4.申请人必须是已参加我校该专业研究生课程学习的学员。
三、报名程序
  1. 网上注册
  请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在线注册、提交基本信息,并根据我校发布的学科信息提交学位申请。
  2.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安排在2016年3月5日(星期六)上午9:30-11:00进行,请申请人届时着正装(照片采集),到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5室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华东理工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2份(可从研究生院网信息服务栏目中下载。表格应填写完整,资格审查意见部分除研究生院意见以外,均应由相关部门填写并签字后方能提交);
  (2)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的《对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评价》1份,评价意见加印密封;
  (3)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和管理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所提原件将在现场审核后返还本人。
  当场采集图像及指纹信息。申请人核对打印出的资格审查表,认真核对无误后签名,一经签名将不可更改。
  注意:以往已在信息平台上注册并来我校采集过指纹并拍照的申请人无需参加本次现场确认。
  3. 网上统考报名
  通过现场确认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3月10日-3月31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进行考试报名。报考者一般应在接受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
  4. 缴费
  2016年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方可进入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 2016年 4 月 8 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5. 准考证下载
  2016 年 5 月 23日至 5 月 29 日,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下载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5 月 29 日考试时凭下载的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通过指纹验证后方可入场考试。
四、其他
  考生报名流程详见附件。

华东理工大学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附件: 考生报名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