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华东理工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暨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1-05浏览次数:8167

  为了建立与完善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监督和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现决定开展我校2014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暨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评选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充分发挥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本次评选分为“基础研究类”和“应用基础研究类”两类。“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原始创新,激励研究生在本学科前沿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类”论文,突出服务需求,激励研究生从国家、区域或行业重大需求中,提炼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问题开展研究。
二、评选范围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参评论文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含专业学位)的非涉密学位论文。2008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原则上如确属优秀且未参评过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的学位论文也可参评,但博士学位论文需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硕士学位论文需校外2名同行硕士生导师联名推荐。
  根据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的有关规定,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所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得申报。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2014年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推荐论文将从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不再另行组织评审。
三、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
  (1)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推荐表;
  (2)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申报作者简况表;
  (3)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推荐表;
  (4)学位论文不涉密声明;
  (5)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6)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须再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详细中文摘要;
  (7)2008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学位获得者,还须提交校外同行专家联名推荐表。
  特别注意,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的博士,需以正式转为博士的入学年月为标准,填写相关信息。
  第(1)~(4)、(6)、(7)项纸质材料只需提交一份,第(5)项纸质材料单独装订一套,封面模板见附件(博士用浅绿色封面,硕士用浅黄色封面)。
  2.电子材料(确保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3)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申报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4)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5)学位论文不涉密声明(WORD格式);
  (6)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汇总表(WORD格式,由各分学位委员会汇总);
  (7)汇总数据表(DBF格式,由各分学位委员会汇总)。
  报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所需表格等材料请见附件。
  3.文件命名规则
  提交材料时以分会名称为文件夹名,分会文件夹下分博士、硕士两个子文件夹,具体表格命名规则请见附件。
四、评选程序
  (1)申请人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经所在学院汇总后,提交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评选,并对推荐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分别排序后,填写分委员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所在学院于2014年6月6日(周五)将 “华东理工大学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和有关申报材料各1份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4)研究生院汇总并组织专家评选出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并结合我校学科特色和优势,确定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推荐名单;
  (5)研究生院将评选结果报校研究生奖惩委员会审核,并在研究生院网页上公示。
五、其他
  评选工作相关事宜可与学位办公室联系。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4年4月30日

附件: 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