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4-03-29浏览次数:306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以下简称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是促进内地(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高等教育合作交流的重要举措。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安全平稳、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招生宣传,严格选拔录取,优化考生服务,全力确保安全、规范、科学、有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1号)精神,现就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生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六)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七)报名参加工商管理、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八)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非全日制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招收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类别和学费

我校除125100工商管理、125300会计、125601工程管理、125602项目管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定向考生,药学院086000生物与医药专业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博士考生外,其余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学费标准可参考华东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名工作

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参加统考的考生通过“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

(一)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4月1日至4月7日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华东理工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工作、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二)网上(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4年4月1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方式由所选报考点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在网上确认时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三)报考点信息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老师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老师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老师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老师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老师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招生专业、初试内容及方式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初试科目采用教育部全国统考试题。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专业目录。科目考试指南请参考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相关信息。初试方式分为笔试方式和机考方式。笔试采取传统纸笔方式。笔试和机考系统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体方式由报考点确定。

、下载打印准考证

51日至5月12日,考生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考试实施

(一)初试

初试统考时间为5月12日上午8:45-12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其中,考试开始时间为8:458:45-900为考生阅读考场规则、考试注意事项等作答准备时间,9:00开始考生可开始答题,9:00-1200为考生正式作答时间。

(二)复试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另行发布)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时间预计在6月份,具体时间和考试方式等请及时关注邮件通知。

、录取

我校综合考查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7月中旬直接寄发至考生本人。

、入学

新生预计于2024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关注学校相关通知。新生报到后,由我校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网站:https://gschool.ecust.edu.cn/

地址:上海市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811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37

电话:021-64252453

邮箱:yzb@ecust.edu.cn

 

 

有关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