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 组织制定和修订博士生、硕士生及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
2. 组织实施研究生(博士、硕士及专业学位)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评优等工作,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 汇编研究生(博士、硕士及工程硕士)课程及专业学位开课目录、编制教学任务书、编印课程安排表;
4. 安排公共学位课程考试等考务工作;
5. 汇总研究生(博士、硕士及工程硕士)学习成绩,检查、了解研究生课程的教学情况,开展硕士生中期检查 、博士候选人资格认证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资格认定。
6. 负责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申报、管理、质量检查工作,审核并办理课程进修、成绩证明等。
7. 组织实施双语教学及与国外合作办学;
8. 研究生培养工作研究及与培养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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