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博士生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积极促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在2023年开展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工程博士”)招生。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类型和招生方式
资环学院2023年工程博士招生类型为:“全日制非定向”和“非全日制定向”。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须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华东理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考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原则上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要求就业。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不享受奖助体系,原则上不安排宿舍。
招生方式采用“普通招考”,择优录取。普通招考选拔方式为:“申请-考核”。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普通招考”工程博士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者须满足我校2023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须对工程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备突出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工程实践能力。非全日制定向报考者要求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领域内已获得出色的科研成果或产业应用成果。
3、申请者须得到所报考导师的同意。
(二)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工程博士的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其中境外所获得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2、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
(三)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人员,且获得硕士学位后须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2)已获学士学位人员,可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者须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6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同时报考者代表性科研成果满足下列之一: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学术、科技奖励;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重大工程技术课题;
②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核心期刊或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不少于2篇学术代表作;
③授权发明专利;
④出版10万字以上专著(单本,非累计)。
2、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
3、来自于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的技术骨干、工程管理骨干,参与过或正在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研究,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的工程技术创新与研发。
4、经所在单位推荐,并同意考生按照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
四、申请阶段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6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
考生需缴纳报考费250元/人次;缴费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6日;考生报名后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缴费。未按时缴纳报考费者,网上报名无效;已网上缴费,但未参加考核者(含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所缴报考费概不退还。
(二)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6日向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
2、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如果是境外获得的,必须先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1份;
注意:无法直接在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请提前两个月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完成认证后,请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认证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rz/。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需提供“申请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6、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个人陈述1份(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8、在校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1)若为已发表的SCI论文,提交论文全文,并在SCI数据库检索,将检索结果打印,注明影响因子。
(2)若为已录用的SCI论文,提交论文全文、接收函。
9、与报考学科领域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信;
10、申请外语免考的考生,须提供外语成绩证明的复印件1份;
11、体格检查表1份(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有效期为2022年11月-2023年1月,需贴上本人的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医院公章);
12、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工程实践经历(从事过的工程项目名称和在项目中主要承担的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及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考生需将上述材料分类别装订好,材料2-8按顺序用长尾夹夹好,并附上目录页,其中材料1、9-12用单片单独分装,最后全部装进一个塑料透明按扣文件袋里,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快递至: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六教东楼213室,黄声老师收,邮编:200237 联系电话:021-64252399,收件手机:17721331430。
另请将全部材料(除材料5硕士论文外)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申请人姓名+申请材料+申请导师姓名.pdf”;将材料5硕士论文全文或摘要目录转化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申请人姓名+硕士论文+申请导师姓名.pdf”,并自行填写附件《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情况表》,在2023年1月6日前发送至zhyz_ecust@163.com。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邮件附件总大小不超过15M。如因附件过大导致邮件丢失责任自负。邮件内容请提供报告导师信息、材料快递信息,落款应包含考生姓名及电话。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按放弃处理。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伪造申请材料。
五、“申请-考核”制工程博士审核
(一)初审审核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下一阶段的考核者,审核材料的依据为:
1、考生的学习经历和取得的成绩;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3、申请材料所反映出来的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
(二)外语考核
初审合格者进入英语考核。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时间为4月中上旬,具体考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外语水平考核可免试。
英语要求:
(1)英语六级≥425分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
(3)雅思≥6或托福≥80/550或GRE≥260/1300
(4) 在母语为英语国家全日制学习一年以上(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证明和成绩单)。
小语种:仅限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合格证书或成绩单。
不符合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能力考核,并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外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综合考核
由学院设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导组成),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1、专业基础(100分):以学术报告(PPT)形式介绍攻读硕士学位或工作期间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报告时间约10分钟。
2、专业综合(100分):面试小组就考生申请阶段提交的材料和现场所作的报告(PPT)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依据考生的表现情况打分。时间约10分钟。
3、综合能力(100分):包括专业英语、人文素质、交流表达、培养潜质等对学生综合能力进行评价。时间约10分钟。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成绩,其中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综合考核拟定于4月下旬或者5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治理论考试
同等学力考生和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考核时间为4月中上旬,具体考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后才可进行复试。加试科目中有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申请-考核”制工程博士录取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招收“申请-考核”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统筹招生,学院根据报考类别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结合招生名额及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未进行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外语水平考核未达到规定的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有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其他
因教育部将于2023年3月下达招生规模,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将于2023年3月下旬根据实际下达的名额确定“申请-考核”制名额,并在综合考核之前公布给考生。综合考核时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均参照《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招生简章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校有关通知。
八、时间安排:
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核、成绩、录取等重要信息均可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发布最新的招生信息。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时间节点如下:
时 间 | 内 容 |
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6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6日 | 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
2023年3月初 | 组织专家进行申请材料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 |
2023年4月中上旬 | 初审合格者进行外语水平和政治理论考试 |
2023年4月底或5月 | 复查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综合考核 |
2023年5月中下旬 | 公布录取结果 |
2023年6月 | 发放博士录取通知书 |
九、监督机制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学院联系方式:电话:021-64252399,邮箱:zhyz_ecust@163.com.
学校联系方式:电话:021-64252453,邮箱:yzb@ecust.edu.cn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2日
附件:2023年申请-考核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情况表(资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