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2-12-02浏览次数:9112

为吸引国内外优质生源到我校攻读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我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探索高级科研技术人才的选拔方式,2023年我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实行“申请-考核”制。

商学院博士招生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商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2023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请者须满足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须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扎实的专业基础,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领域内已获得出色的科研成果。

3、申请者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22121-202316。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

2、网上缴费

考生需缴纳报考费250/人次;缴费时间为2022121-202316;考生报名后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缴费。未按时缴纳报考费者,网上报名无效;已网上缴费,但未参加考核者(含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所缴报考费概不退还。

(三)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的考生请于20221220-202316向商学院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打印1份并签字);

2、体格检查表1份(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有效期为202211-20231,需贴上本人的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医院公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五年内外语成绩证明的复印件1份;

5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6、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8、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如果是境外获得的,必须先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1份;

注意:无法直接在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请提前两个月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完成认证后,请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认证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rz/

9、在校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①若为已发表的SCI/SSCI论文,提交论文全文,并在SCI数据库检索,将检索结果打印,注明影响因子。

②若为已录用的SCI/SSCI论文,提交论文全文、接收函及期刊封面。

③其它论文请提交论文全文,并附数据库检索或接收函纸质版。

注:所有的学术论文均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收。

10、与报考学科领域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信

11、个人陈述1份(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1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表等材料;(复印件1份附在其他材料一起交学院,原件请于20221220日—202316日寄到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楼811室尹老师收,联系电话:021-64252453。)

13、考生需填写商学院博士报名情况表(请见附件)。

考生需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为一个文件(压缩文件总大小不超过10M,命名为:报考专业+考生姓名,如:应用经济学+张三),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syb@ecust.edu.cn,邮件主题:2023年商学院博士报名+报考专业+姓名

材料除1213外,考生需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成册本加上1213项一并装入牛皮档案袋内,牛皮档案袋上注明本人姓名、报考专业及目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戳时间为准)顺丰快递寄送至: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楼704室李老师,电话021-64253644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按放弃处理。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伪造申请材料。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考核方案

(一)初审审核

学院成立由导师组长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下一阶段的考核者,审核材料的依据为:

1外语能力等级证书;

2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

3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例如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本人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二)外语考核

初审合格者进入英语考核。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英语考试为:20234月中上旬,具体考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考生网报时须选择是否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包括:少民骨干、对口支援)都要参加外语水平考核,其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外语水平考核可免试。

英语要求:(1)英语六级≥425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

3)雅思≥6或托福≥80/550GRE260/1300

4)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全日制学习一年以上(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小语种:仅限我校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合格证书或成绩单。

外语成绩证明五年内有效(以202311起向前推算)。

外语成绩证明超出五年有效期的考生,或不符合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外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综合考核

我院设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导组成),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按照专业不同而有所区别:“应用经济学”专业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专业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1、专业基础(100):报考我院应用经济学专业的考生,其专业基础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应用经济学综合》,考试时间120分钟,以卷面成绩为考生的考核成绩。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专业的考生,其专业基础考试形式为面试,以学术报告(PPT)形式介绍攻读硕士学位或工作期间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以面试成绩作为考生的考核成绩。

2、专业综合(100分):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小组就考生申请阶段提交的材料和现场所作的报告(PPT)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依据考生的表现情况打分。

3、综合能力(100分):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小组就考生的专业英语、人文素质、交流表达、培养潜质等对学生综合能力进行打分。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成绩,其中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综合考核拟定于4月下旬或者5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治理论考试

同等学力考生和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4月中上旬,具体考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参照《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商学院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根据考生报考类别 (非定向、定向)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成绩=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

未进行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外语水平考核未达到规定的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其他

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目录,其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包括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因教育部将于20233月下达招生规模,我院将于20233月下旬根据已招收的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人数结合实际下达的名额确定“申请-考核”制名额,并在综合考核之前公布给考生。综合考核时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均参照《华东理工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时间安排

博士生研究生的报名、考核、成绩、录取等重要信息均可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发布最新的招生信息。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时间节点如下:

 

2022121-202316

考生网上报名、缴费

202311-202316

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20233月初

组织专家进行申请材料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

20234月中上旬

初审合格者进行外语水平和政治理论考试

20234月或5

复查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综合考核

20235月中下旬

公布录取结果

20236

发放博士录取通知书

七、监督机制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联系方式:021-64253644

邮箱:syb@ecust.edu.cn

 

商学院

2022.12.2

011-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情况汇总(商学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