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0-11-04浏览次数:12526


吸引国内外优质生源到我校攻读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生的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我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探索高级科研技术人才的选拔方式,2021年我院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实行“申请-考核”制。

商学院博士招生按照《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商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2021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请者须满足我校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须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扎实的专业基础,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领域内已获得出色的科研成果。

3、申请者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2021年1月10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

2、网上缴费

考生需缴纳报考费250元/人次;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9-2021年1月10日;考生报名后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缴费。未按时缴纳报考费者,网上报名无效;已网上缴费,但未参加考核者(含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所缴报考费概不退还。

(三)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申请的考生请于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5向商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后打印1份并签字);

2、体格检查表1份(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有效期为2020年11月-2021年1月,需贴上本人的照片并在照片处加盖医院公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五年内外语成绩证明的复印件1份;

5、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6、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各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8、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如果是境外获得的,必须先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1份;

注意:无法直接在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请提前两个月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完成认证后,请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认证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rz/

9、在校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①若为已发表的SCI论文,提交论文全文,并在SCI数据库检索,将检索结果打印,注明影响因子。

②若为已录用的SCI论文,提交论文全文、接收函及期刊封面。

其它论文请提交论文全文,并附数据库检索或接收函纸质版。

10、与报考学科领域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信(格式见附件2);

11、个人陈述1份(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3000-5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1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批表等材料;(复印件1份附在其他材料一起交学院,原件请于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10日寄到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楼811室陆老师收,联系电话:021-64252453。)

13考生需填写商学院博士报名情况表(请见附件),并在2021年1月5日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yb@ecust.edu.cn, 邮件主题:2021年商学院博士报名情况表+姓名

考生需将上述材料按细则规定顺序排列(不装订),并附上目录;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快递至报考学院。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按放弃处理。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伪造申请材料。

接收材料截止日期:2021年1月5日

申请材料请考生用顺丰快递至如下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大楼704室李老师,电话021-64253209,其它快递恕不接收。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按放弃处理。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伪造申请材料。

三、考核方案

(一)初审审核

学院成立由导师组长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下一阶段的考核者,审核材料的依据为:

1、外语能力等级证书;

2、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

3、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例如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本人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公布的专利等)。

(二)外语考核

初审合格者进入英语考核。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时间为:2021年4月10日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包括:少民骨干、对口支援对口支援部省合建计划)都要参加外语水平考核,其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外语水平考核可免试。

英语:(1)英语六级≥425分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分

3)雅思≥6分或新托福≥80分或GRE≥260/1300

4)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全日制学习一年以上(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小语种:仅限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合格证书或成绩单。

外语成绩证明五年内有效(以2021年1月1日起向前推算)。

外语成绩证明超出五年有效期的考生,或不符合外语免考条件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并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外语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综合考核

我院设立“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导组成),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按照专业不同而有所区别:“应用经济学”专业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1、专业基础(100分):报考我院应用经济学专业的考生,其专业基础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应用经济学综合》,考试时间120分钟,以卷面成绩为考生的考核成绩。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考生,其专业基础考试形式为面试,以学术报告(PPT)形式介绍攻读硕士学位或工作期间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学术成果等,以面试成绩作为考生的考核成绩。

2、专业综合(100分):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小组就考生申请阶段提交的材料和现场所作的报告(PPT)的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依据考生的表现情况打分。

3、综合能力(100分):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小组就考生的专业英语、人文素质、交流表达、培养潜质等对学生综合能力进行打分。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成绩,其中任一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综合考核拟定于4月下旬或者5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治理论考试

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1日。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参照《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商学院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根据考生报考类别 (非定向、定向)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结合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分别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成绩=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

未进行体格检查或体格检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外语水平考核未达到规定的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其他

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目录,其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包括直接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和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因教育部将于2021年3月下达招生规模,我院将于2021年3月下旬根据已招收的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人数结合实际下达的名额确定“申请-考核”制名额,并在综合考核之前公布给考生。综合考核时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复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均参照《华东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我校招生简章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校有关通知。

 

 

六、时间安排

博士生研究生的报名、考核、成绩、录取等重要信息均可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发布最新的招生信息。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时间节点如下:

 时  间

内  容

2020年11月9日-2021年1月10日

考生网上报名、缴费

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5日

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2021年3月初

组织专家进行申请材料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

2021年4月10日-2021年4月11

初审合格者进行外语水平和政治理论考试

2021年4月底或5月

复查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综合考核

2021年5月中下旬

公布录取结果

2021年6月

发放博士录取通知书

 

七、监督机制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复试期间若有咨询或投诉可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联系。

联系方式:021-64253209

邮箱:syb@ecust.edu.cn

 

商学院

2020.11

附件: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情况表(商学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