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行作者声明规定的通知

发布者: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14-11-26浏览次数:3623

 2002年5月制订

   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八届第三次会议讨论与审议,并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实行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声明制度。自二○○二年九月一日起,申请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必须含有作者声明(装订于扉页之后)。

附件:
  作者声明
  我郑重声明:本人格守学术道德,崇尚严谨学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结果。除文中明确注明和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内容。论文为本人亲自撰写,并对所写内容负责。

论文作者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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